刘云海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事务部主任律师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法院特邀调解员南方都市报、深圳晚报、深圳卫视、先锋898特约嘉宾律师个人简介:中山大... 详细>>
律师姓名:刘云海律师
手机号码:18123866888
执业证号:14403201110376548
执业律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国银金融中心大厦11~13楼
当今社会,买房的人很多,但全款买房的人非常少,大部分人是通过按揭做贷款买房的。而贷款买的房,在离婚时需要先还清贷款、或者变更债务人,才能对房产进行处理。那么,贷款买房写双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下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详细介绍,请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一、贷款买房写双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时未取得房屋完整产权的,法院会先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等取得所有权后再进行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怎么区分夫妻共有房产和个人房产
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
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
3、有两种情况出现:第一种是: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
4、明确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都是由双方协议处,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就是关于贷款买房写双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的相关内容介绍,此外还介绍了区分夫妻共有房产和个人房产的方法,以及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