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海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事务部主任律师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法院特邀调解员南方都市报、深圳晚报、深圳卫视、先锋898特约嘉宾律师个人简介:中山大... 详细>>
律师姓名:刘云海律师
手机号码:18123866888
执业证号:14403201110376548
执业律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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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离婚,并不是想象的那么容易,其中包括财产分割、债务分摊、抚养权归属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那么,离婚时拆迁收益如何分割?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划分?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离婚时被拆迁的房屋如何分割
被拆迁的房屋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房屋的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划分
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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