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8123866888

您所在的位置: 刘云海律师 >专业普法 >子女抚养

律师介绍

刘云海律师 刘云海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事务部主任律师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法院特邀调解员南方都市报、深圳晚报、深圳卫视、先锋898特约嘉宾律师个人简介:中山大...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刘云海律师

手机号码:18123866888

执业证号:14403201110376548

执业律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国银金融中心大厦11~13楼

子女抚养

老年得子,姐姐有没有抚养弟弟的义务

养儿防老,这是我们大部分国民的传统思想,加上前几年我国开放了二胎政策,很多人加入到生二胎行列,其中不乏一些中老年人。那么,老年得子,姐姐有没有抚养弟弟的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体现在哪里?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老年得子,姐姐有没有抚养弟弟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老年人生子不具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其他有抚养能力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父母对子女义务体现在哪些方面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顾,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使子女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

  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1)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

  (2)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3)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来说是无条件的,不得任意推卸责任。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有条件的。

  (4)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父母双方的义务,应双方共同承担,不应把责任推给一方。

  (5)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6)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开始于子女出生。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教和保护,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2)管教是指依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采取正确的方式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对其行为加以必要的约束。

  (3)保护是指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和利益,防止和排除来自外力的各种侵害。

  (4)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以上就是关于老年得子,姐姐有没有抚养弟弟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体现在哪些方面的知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或者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律师可以帮助您维权。

copyright © 2021 深圳继承纠纷律师  刘云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