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海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事务部主任律师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法院特邀调解员南方都市报、深圳晚报、深圳卫视、先锋898特约嘉宾律师个人简介:中山大... 详细>>
律师姓名:刘云海律师
手机号码:18123866888
执业证号:14403201110376548
执业律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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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对夫妻都是从相识、相知、相恋而走到婚姻的殿堂的。可是,人们常常说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可是,爱情不应该是美好而甜蜜的吗?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却告诉我们并不是每一段婚姻都是美满的、幸福的。不知是何原因导致我国的离婚率不断增加,而当我们面对离婚时便会面临离婚赔偿的相关问题。那么哪些情况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存在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婚姻篇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离婚可以索要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赔偿的标准怎么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爱情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向往并且都希望得到的,可是爱情的终点便是婚姻。人们都说“相爱容易,相处太难”,可见,这都是人们自己的亲身体会。因此,在婚姻中我们应当互相体谅,互相包容。只有双方都为对方考虑,才会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而在面对特别不幸的婚姻时,我们也不能够一味地忍让,我们应当通过法律的正当手段,获得我们应有的权利。索要自已应有的赔偿。
三、离婚赔偿金额最多是多少?
离婚赔偿金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为一方对于婚姻有过错从而导致离婚的情况,过错方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夫妻关系中的弱势一方。
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赔偿金作出具体的数目规定,在具体的判决中,法院一般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程度,由此来确定离婚赔偿金的数额多少。也就是说,如果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的危害越大,那么无过错方所能够要求的赔偿金数目也就更多。
这里所指的损害程度包含了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个方面。
(一)物质损害赔偿
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方所持财产的减少,无过错方可能失去的利益,如双方共同经营或者是可期待的利益以及人身伤害所支出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等费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精神损害赔偿
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中,法院将会评估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愤怒、恐惧、焦虑、沮丧等;或因精神或感情受到损害而导致的身体患病情况。其次,法院也会考虑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
需要根据实际相关细节来进行判断,合适的赔偿数目不仅是处罚犯错对方的一种法律手段,也能够安抚自己在婚姻中饱受伤残的心。但具体在计算赔偿数额的时候,暂时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只能根据一些具体的因素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
以上就是哪些情况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的相关知识,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赔偿的条件是另一方存在过错,而这种过错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