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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云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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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有公司股权的夫妻该怎么分割财产?

股权是公司股东获得收益的凭证,是能够带来效益的。那么离婚时有公司股权的夫妻该怎么分割财产?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夫妻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

  ()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即仅夫妻双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即二人公司、夫妻公司。

  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均分股份。

  2、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3、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愿意持股方。

  4、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

  ()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第三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离婚时分割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的方法:

  1、直接转让股权

  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即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就一方名义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进行分割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给股东配偶的,应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则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相应的股权。

  2、作价补偿

  股权在夫妻间不发生转移,持股配偶一方将本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的形式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补偿金额可以依照开庭前一日或当日的股权价格进行计算。

  以股东已认缴并实缴的出资额为基准,全面考虑公司的盈亏状况等诸多因素计算公司净资产。夫妻共同财产一旦作为公司的出资,便与其他股东的资产混同,成为公司的资产,而夫妻共同财产转化为对公司的股权。公司在运作过程中有盈亏,分割夫妻在公司内的共同财产,需要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清算,评估公司的净资产,如果公司净资产为正值的,按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比例计算相应的“股份折算款”,然后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由不愿意持股的一方取得一半的“股份折算款”。

  如果夫妻不能协商一致,由夫妻一方预付评估费用,或双方各付一半评估费用。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都不愿意出评估费的,法院可以对这部分共同财产不予分割。

  3、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共同财产入股时,作为隐名股东的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将共同财产交由第三人入股,第三人是名义股东,夫妻双方是隐名的实际股东的,并和第三人签订隐名出资协议的,该部分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

  二、夫妻一起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离婚时股权如何分割?

  这种情况,离婚股权分割相对比较简单。因为是夫妻公司,不涉及第三人。一般情况下,对此类股权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平均分割。无论之前的出资情况是怎么样的,双方都可以得到公司50%的股权。对于产生的收益也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三、夫妻双方共同与他人投资成立的公司,离婚时股权怎么分割?

  因为夫妻都是公司股东,所以处理起来相对简单一些,不存在向股东之外第三人转让股权的问题,也不存在一方退出而变更公司的问题,分割时,只需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对夫妻股权公平分割即可。

  在解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问题中,涉及股权的分割是最麻烦的,特别是,一方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如何调查夫妻一方所占有的股权是一个大的难题,对于股权现值的认定也是个难题。

  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大部分涉及到的股权问题,都是通过调解来达成。比如,我们现在在处理公司即将上市,其中一个股东要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就股权和财产分割,正在调解中。

  由于夫妻持股一方不想因为离婚影响上市,因此,在其他财产分割中,会作出让步,最终达成离婚调解方案。

以上就是离婚时有公司股权的夫妻该怎么分割财产的相关内容,股权本质上是一种财产权。如果夫妻双方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所有权没有做出特别约定,一方以夫妻共有的财产投资入股,所取得的股权自然为夫妻共有股权。如果是用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投资入股,股权所对应的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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